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工程是已建博州阿拉山口供水与生态建设工程的供水管网复线工程,工程规模为Ⅴ等小(2)型,工程开发任务为:向阿拉山口市供水,保障满足阿拉山口市用水需求。
为确保工程前期工作顺利进行,避免重复建设和不良建设,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发〔2010〕13号)规定,按照自治区移民管理局新移字〔2013〕13号通知要求,现将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工程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6月16日起,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工程占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管道复线全长约47km,其中博乐市全长32.585km,起点为哈拉吐鲁克水库下游2.2km处的调蓄池总分水口,终点为怪石峪蝴蝶谷K44+631处。管道沿线附属建筑物包括沿线进、排气阀井,放空阀井、消能阀井,以及沿线排洪建筑物、穿越建筑物等。
在以上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开展探矿采矿工作,不得新栽种各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予严肃查处,并一律不予补偿。
上述区域内的人口自然增长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人口机械增长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公招公聘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劳改劳教期满回原籍等人口外,禁止向上述区域迁入人口。在规定时间以后自行入住的人口和在上述区域内无户籍人口一律不按移民人口对待。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竣工验收止。
附件: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工程博乐市用地范围图
博乐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