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保区、景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和《关于2022年节假日放假安排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351号),结合实际,现将自治州2022年节假日调休日期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放假安排
㈠ 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㈡ 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㈢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㈣ 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㈤ 肉孜节:5月3日是肉孜节,5月5日放假调休1天。
㈥ 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㈦ 古尔邦节:7月10日是古尔邦节,7月9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5天。
㈧ 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㈨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㈠ 夏季作息时间:自2022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㈡ 冬季作息时间: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2021年12月28日
审核人:莎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