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博乐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博乐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张志刚
2021年11月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2020年度博乐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博乐市土地总面积59.4702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60482公顷,园地面积0.1322万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1453万公顷,农村宅基地0.3070万公顷,工业用地0.1968万公顷,林地6.909万公顷,草地38.236万公顷,采矿用地0.1137万公顷,公路用地0.1968万公顷,农村道路0.2195万公顷,水库水面0.0447万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146万公顷,其他土地0.9725万公顷。
博乐市矿产资源较为贫乏,非金属矿产资源较富集,已发现的矿种有16种,主要开发利用的有花岗岩、石灰石等。其中石灰岩、花岗岩等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具有储量大、品质优、易开采等特点。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为:花岗岩6105.7万立方米,石灰石52900万吨。博乐市现有采矿权企业42家,其中:花岗岩6家、石灰石10家、凝灰岩2家、铁矿1家、石膏矿1家、页岩矿4家、建筑用安山岩1家、建筑用砂石料矿13家、砖瓦用粘土矿4家。辖区内有勘查项目3家,勘查矿种主要有铁矿1家、石灰石矿2家。
博乐市地表水资源量5.41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5.244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4.681亿立方米,实际可利用水资源量5.966亿立方米。2018年-2020年,年均开采量2.598亿立方米,年均超采1.0904亿立方米,地下水位呈逐年下降态势。平均用水量4.053亿立方米。
博乐市行政区划全境林地的总面积为24.4633万公顷,森林蓄积量53.3102万立方。
会议认为,近年来,博乐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积极推进国有自然资源总量和质量双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会议指出,博乐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体制机制建设仍需不断完善;二是自然资源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三是管理基础工作仍需持续加强;四是节约集约保护水平还需提高。
会议要求,博乐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研究解决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保护好,又要开发利用好,让自然资源产生更大效益,不断提升博乐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治理迈上生态文明新台阶。同时建议:
一要更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要加快改革步伐,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自然资源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加快建立职责分工明确、监管措施有力、相互协调配合的国有自然资源协调联动监管机制,持续深化机构改革及职能的转变融合,统筹全市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有效性。
二要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过深化战略性研究和规划的编制,进一步优化我市的空间布局,处理好“三线”控制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城市能级提升。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围绕核心指标积极向上争取,科学确定国土开发强度,缓解我市用地规模“倒挂”的矛盾,满足未来发展需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库,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十四五”期间我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要协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以各类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和统计监测为基础,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研究完善相关指标体系、标准规范和技术流程,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目录清单、台账和动态更新机制,科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注重加强对自然资源实物量与价值量、质量与数量、存量与流量相结合的核算方法的研究,为科学保护和利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提供基础信息和决策支撑。
四要提高土地节约集约保护水平。发挥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在严格保护资源、提升生态功能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双重作用,完善存量土地利用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制度。要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积极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的土地清理和处置工作,深挖潜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大土壤污染调查和防治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审核人: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