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实施博乐市银博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混改”项目,项目由达勒特镇实施,涉及资金300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二、产业发展项目
1.实施地点:达勒特镇
2.建设内容:达勒特镇都图敖博村、达勒特西村、达勒特村、夹河子村和巴润古尔村与博乐市阳光农业科技开发公司共同出资收购博乐市银博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3.补助标准:300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499万元
5.实施期限:2021年6月-2021年11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达勒特镇人民政府 门克巴依
7.绩效目标:“混改”项目完成后,按照项目申请投入资金的年底分红,一部分用于进一步巩固全镇185户522人脱贫户家庭收入、另一部分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周边富余劳动力特别是脱贫户家庭中劳动力不少于5人就近就业,增加农户收入。
监督电话:12317
举报电话:0909-2277936 0909-2328832
举报邮箱:1427198015@QQ.com
博乐市委统战部
2021年6月13日
审核人:古丽娜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