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乐市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安全管理,整治私搭乱建、违背设计任意装修或改造行为,消除大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房屋结构安全,筑牢安全防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私搭乱建、违背设计任意装修或改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整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有关违法行为的范围
㈠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连廊、安全出口,在楼梯间、公共通道内存放物品的违法行为。
㈡损坏、挪用、遮挡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违法行为。
㈢车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
㈣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㈤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它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私搭乱建有关违法行为的范围
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㈢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㈣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三、整治违背设计任意装修或改造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㈠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㈡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㈣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㈤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四、全市以社区(村队)为单元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7月19日至7月25日);7月26日开始,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五、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要全程参与,对不落实工作要求的负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
六、成立市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私搭乱建、违背设计任意装修或改造整治行动工作组
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执法大队、消防大队,各乡镇场、街道,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
七、各单位、商超、企业、酒店要自行整改存在的违法行为
要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要全面排查上述火灾隐患、私搭乱建、违背设计任意装修或改造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整改。
对不按通告要求主动整改或限期未整改完毕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