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城市建设需要,现需对项目规划红线内(博乐市二阶台,原香班牧场)墓地区域内的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坟墓搬迁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博乐市北京路西侧、顾里木图路东侧,二阶台社区南侧(博乐市二阶台公墓)。
坐标范围:
J1:经度82°4′28.41″ 纬度44°55′28.18″
J2:经度82°4′29.72″ 纬度44°55′22.03″
J3:经度82°4′32.72″ 纬度44°55′22.41″
J4:经度82°4′34.21″ 纬度44°55′26.48″
J5:经度82°4′35.75″ 纬度44°55′25.84″
J6:经度82°4′36.12″ 纬度44°55′20.25″
J7:经度82°4′42.73″ 纬度44°55′18.89″
J8:经度82°4′36.51″ 纬度44°55′5.08″
J9:经度82°4′25.58″ 纬度44°55′8.64″
J10:经度82°4′25.41″ 纬度44°55′12.35″
J11:经度82°4′22.06″ 纬度44°55′12.50″
J12:经度82°4′22.74″ 纬度44°55′8.14″
J13:经度82°4′21.75″ 纬度44°55′6.05″
J14:经度82°4′17.86″ 纬度44°55′6.07″
J15:经度82°4′12.83″ 纬度44°55′11.84″
J16:经度82°4′20.09″ 纬度44°55′17.45″
J17:经度82°4′20.00″ 纬度44°55′19.78″
J18:经度82°4′16.39″ 纬度44°55′26.82″
二、拆迁补助标准:依据《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第18项,单棺900元/座、双棺1600元/座。
三、迁坟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
四、迁往地点:博乐市二阶台公墓(博阿公路7公里处北侧)。
五、迁坟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以上坟主亲属尽快与博乐市殡葬管理所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办公点:博乐市第二殡仪馆南门)。
(二)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由相关部门统一进行迁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899442579 15899382225
博乐市殡葬管理所
2021年6月22日
审核人:赵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