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赛里木湖景区基层管理服务水平,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民政部《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民发〔2020〕87号)精神和赛里木湖景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在赛里木湖景区设立1个街道办事处,拟命名:赛里木湖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征集新设街道办事处和命名意见建议,热诚欢迎广大居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本次活动。
现对拟在赛里木湖景区设立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名称(赛里木湖街道办事处)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6月20日前向博乐市民政局区划地名中心(锦绣路4号楼 117办公室),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情况,须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9—2282782 电子邮箱417301529@qq.com
博乐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4日
审核人:哈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