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为大力开展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博乐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能力,大力整治道路交通乱象,创造良好社会面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现将博乐市专项整治交通秩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专项集中整治:营运车、工程车 “百吨王”、危化品运输车、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以及其他机动车的酒醉驾、乱停乱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随意掉头、随意变更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强行超车、超员、超载、涉牌涉证,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非机动车不在规定车道内行驶,行人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等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路段:城市道路、G219线、S205线、S304线、S305线、X200线、X201线、X208线。
违反上述规定的,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并曝光警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博乐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