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加大各领域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博乐市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博乐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接受监督的重点问题
㈠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整治重点:查纠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录入不及时不精准,“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违规签订经济合同,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纠治乡镇违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摊派,套取资金,村集体违规举债,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提供信贷担保、垫资,出租土地等问题;纠正资产清查漏报瞒报,信息失实等问题。
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整治重点:深入纠治围标串标,层层转包,违规分包,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迟拨滞拨建设资金,拖欠工程款,超范围,超进度支出项目资金,规划设计不规范,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监理走过场,竣工验收走形式,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严惩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贪污侵占,搞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㈢加强和规范农用地方面整治。深入推进依法确定给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和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农垦农用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强化规范农用地管理。一是持续推进依法确定给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和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农垦农用地管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各乡镇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新发现问题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建立疑难复杂和遗留问题台账,依法稳妥有序整改整治。二是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5〕44号),规范依法确定给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发包和收入管理。三是依法履行国有农用地确定给农民集体使用相关程序,加快推进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工作。
㈣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整治重点:惩治规避招标,串通投标,评标专家受贿索贿,暗中操纵等违法行为,纠治主管部门失职失责,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态度恶劣等问题,治理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严肃查处插手干预,“靠标吃标”,设租寻租,坚守自盗等腐败问题。
三、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箱等方式向博乐市农业农村局举报。
举报电话:0909-2227091 0909-2277087(周一至周五10:00—13:50,15:30—19:30)
举报邮箱:45178698@qq.com
来信来访地址: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前程路5号2楼B区(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将认真核查,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
特此公告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8日
审核人: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