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9日至2025年7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呼和浩特呼尔村党总支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呼和浩特呼尔村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总支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呼和浩特呼尔村党总支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书记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
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专题会议推进整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领各自领域整改任务。围绕反馈问题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时限和措施。第一书记深入整改落实调研督导4次,协调解决堵点问题,推动13项问题完成整改,其余2项长期任务稳步推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修订完善9项制度,建立整改成效定期评估和“回头看”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以整改实效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产业项目与村容村貌建设工作。一是乡村振兴专干组织干部学习项目政策3次,并查找翻阅历年来畜牧业项目文件2件,逐一核实,并建立档案台账,现将4座暖圈出租给村民用于养殖牛羊,出租收益5000元/年。二是在博乐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发布公开招标相关事宜,截至目前有6人商议,其中与1人达成协议,预计年收益5万余元。三是2025年通过博乐市村容村貌提升工程项目,10月中旬在团结路及各个巷道安装155盏太阳能路灯,补齐缺少的路灯。将目前已有的5个船式垃圾箱,进行登记在册;新增23个轮式垃圾箱,建立数量台账1本,由报账员专职管理固定资产。四是组织“五位一体”干部进行入户宣传产业到户补助政策20余次,现13户村民的扶贫羊已卖出,无法追踪,村委会组织13户村民学习羊群疫病防疫文件2次,宣传品种羊需佩戴耳标4次,并加强村民教育,宣传法律法规32人次。
2.加强普法制度宣传力度,提升村民法律意识。一是将9村干部纳入“法律明白人”,并组织干部培训3次,明确职责要求,建立普法宣传台账1本,联合辖区民警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宣传,累计13次,宣传人数156人,开展法治宣传讲座3次,参加人数62人。二是村委会与法律顾问签订服务协议,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次,坐班服务1次,现场解决矛盾纠纷2件,村干部通过入户发放120份法律顾问信息,大喇叭广播宣传8次,居民群转发4次,并在村务公开栏张贴3份法律顾问信息。三是与村民重新签订土地征收协议1份,补充“无法按期支付征收费缴纳15%违约金”的违约责任、以每年年底为期限进行支付征收费,今年已支付0.33万元征收费。四是对2户违规非宅基地建房的村民,党总支书记对其口头告知5次,村干部下发告知书2次劝其整改,已联系镇城建办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清楚,将房屋产权证、合同等手续补全完整。五是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1次,并与村委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联合民警对身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5次,宣传人数72人。
3.加强党风廉政安排部署工作,着力完善村务监督制度。一是党总支书记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书记主抓工作,将10名党员干部纳入到小组当中,召开党风廉政专题部署会1次,排查梳理该领域廉政风险点2个。二是组织晨会学习6次,对干部集体培训2次,并组织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9份,对违纪违法的1名干部严格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完善村务监督制度,对3名村监会成员进行谈话教育2次,并组织3名村监会成员深入学习《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2次,村监会成员向党组织汇报工作2次。
4.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化,宗教场所支出明细化。一是让4名车辆使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份,组织学习车辆使用范围及规章3次,安排车辆使用人每次出车进行登记,累计出勤121次。二是对2021年以来的用于清真寺的非集体费用进行追缴,因有10亩地的收益用于基础设施维修,2022年将10亩地收回村集体,所以将前期清真寺电费、喷漆、窗帘等欠款0.84万元给予一次性结清,后期清真寺的水费、电费由信教群众自己承担,利用每周五主麻日向群众宣传16次。
5.严格双联户资金发放流程,规范村办企业运行章程。一是对长期不在村队3名双联户清退,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2次,重新选出3名双联户代表。对已违规发放的补助金,村委会与本人签订还款协议,并按两次已将800元归还村集体。二是组织村干部开展干部作风培训2次,严格要求工作作风。村队已组织专业人员对48.38亩土地重新全面核查,重新签订流转合同,保障村集体和农户合法权益。三是对村办企业面粉加工厂彻底进行环境消杀4次,新增老鼠挡板2个,新增隔板12个,新增通电电网1个,组织干部对打扫室内外卫生15次,已确保环境整洁。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办企业生产时进行监督抽查2次,现场立即整改2处。
6.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村务监督职责。一是对村委会2023、2024年度报告重新审议,签订村民代表规章制度27份,对村民代表分工重新分配,删除2条不合理意见,新增1条意见,组织村民代表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章程3次,对长期外出、无法履行职责和多次无故缺席会议的6村民代表,开展批评教育3次,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作出检讨。二是党总支纠正错误“付款流程”的3处,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3次,将决议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完善村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5条,并张贴公示。镇级干部列席村民代表大会3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村民代表大会3次,对会议的合法性、程序性及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填写会议记录3次,并由镇级干部和村监会签字留档,对违反规定的由村监会报到镇纪委。
7.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党员承诺践诺。一是党总支对连续3个月无故参加组织活动的2名党员进行提醒谈话1次,在10月的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并组织党员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3次,加强党员的管理教育,制定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二是为15名无职党员划分职责3-5条,共划分职责51条,建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台账,实行每个月动态更新、每3个月在党员大会进行汇报,年底考核纳入考核指标。三是党员重新签订党员承诺践诺书22份,党员承诺践诺70条,已完成70条,党总支对党员承诺践诺重新进行审核,每季度对党员承诺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底纳入考核内容。
8.严格党员发展流程,遵循党员发展程序。一是对2024年6月以来发展的3名党员档案重新校验,对发现的“程序倒置”问题修正4处,自我纠错2处。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专业培训3次,跟班学习2次,并组织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3次。二是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建立3个月的培养考察制度,规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季度与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谈心谈话,累计谈心谈话2次,党总支对积极分子进行1次综合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归档。
9.严格把握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落实“三审三校”机制。一是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在会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22人,征求意见13条,党总支书记发挥带头作用,开展自我批评5条,引导党员克服“老好人”思想,重写6份谈心谈话,对其6名党员口头批评1次。二是组织22名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1次,对于空缺的2名支委进行补选,组织支委学习3次,加强支委的履职能力。三是党课的讲课稿实行包村领导、分管领导和党总支书记“三方联审”,将今年的3次讲课稿已审核完毕,并签字。四是对党员大会签到笔迹相同的,已找本人签字,对发现签到笔迹相同的2名党员,党总支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0.完善积分管理制度,加大群众积分宣传力度。一是分别制定《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和《群众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入户走访16次、微信群转发4次、大喇叭播放6次、国旗下宣讲6次,宣传群众积分制225人。二是为22名党员和580名村民建立积分动态管理台账,通过线上微信群、线下公示栏公示积分2次。与村队商店合作成立“积分超市”,兑换积分4次,累计兑换群众500人,兑换积分8900分,兑换金额0.89万元,群众满意率100%,让群众实实在在参与积分兑换。三是将积分结果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1次,对做出积极贡献的党员或群众上报市、州、乃至自治区参与评先评优。
11.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着力整改历年遗留问题。一是党总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次,将15个巡察整改问题落实到干部头上,11月12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24个问题全面“回炉”,建立规范整改档案,特别是针对“林地权属不清”等2个未整改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建立2本工作台账,已整改到位。二是以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负责,利用7次晨会对巡察整改进度进行审查推进,在“班子分工”中加入“意识形态方面内容”;在10、11、12月设置国语学习课程,宣传国语培训12次,宣传人数47人;分别于每月15日、16日召开支委会和村两委、每月25日、26日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并将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在公示栏公示;收取门面房租金费1000元,并签订合同。三是将巡察整改纳入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在2025年9月20日和2025年10月30日,利用晨会研究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在党员大会通报3次整改进度,上报进展情况报告1次,并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形成巡察整改专项台账。
三、阶段性完成和未完成事项进展情况
1.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一是每日通过早派工安排1-2名干部,分别在12:00-13:30和18:00-19:30对辖区团结路进行交通劝导,在微信群转发交通安全知识32次、大喇叭播放8次,入户宣传交通法律法规50余人次,举办交通安全日活动1次。二是干部发放告知书4次,党总支书记口头告知3次,劝其申报营业执照,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对4家商铺和1家农家乐逾期未申报的立即补办。三是协调供电公司,对我村3个机电井变压器围栏进行安全上锁。四是联系施工队对老井房进行拆除,并安排1名村干部每2天进行跟踪,老井房于2025年10月13日已拆除,由于天气寒冷,施工料材无法凝固,现已使用大布进行遮盖材料,重建新井房工作于2026年开春进行。五是已将废弃农药包装进行无害化处理,累计处理1.2吨废弃农药包装,并严格落实管控制度,实行村委会和民警双重管理监督。六是已向镇相关部门申请对我村文化阵地进行消防设施验收,每个房间摆放2至4个灭火器,每月进行做好巡查登记使用记录,累计检查灭火器45个,更换过期灭火器5个,报废超压、失压灭火器3个。
2.严格规范“三资”管理程序,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一是将前期不规范的财务流程进行规范,自2022年10月至今规范了财务流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经过审批同意后村队开始实施,目前已规范三方询价办理流程。二是村委会将4名原任村干部上报乌图布拉格镇纪检办协助核查。三是与镇财政所对接,查找凭证,修建205线防洪渠和乡村大舞台的涉及金额共计74713.08元,已跟市核算中心对接提供验收合同已转为固定资产;将围墙建设款涉及金额100000元,已跟市核算中心对接提供验收合同已转为固定资产;养殖项目涉及金额30000元,已查找凭证,已跟市核算中心对接提供验收合同已转为固定资产,将36.56万元录入平台,转为固定资产。四是将2024年已缴纳的78万元承包费与镇财政所对接,查凭证,银行回单,镇党委过会,2025年12月12日已转到呼和浩特呼尔村经济合作社账户。五是跟市交通局签订协议,陆续支付机场大道建设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款资金,按照博乐市财政每年分3期给于不定数额的给于支付。六是核实2021至2022年期间是村民的议价机动地,并签订议价地缴纳协议,44亩议价地钱均已收回,并对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次。七是跟2022年的土地承包方签订未收取的10万元土地流转费合同,并归还村集体,将其中5万元用于交付2021年水资源费,5万元用于土地的管道维修。八是与3间门面房的负责人签订缴费协议,每年1000元,并给他们发放告知书3次,追缴3年费用,年底前收回门面房。九是规范村办企业运营,将盛泉面粉加工厂个体工商户性质重新变更为集体企业,明确注册商标“农品季”权属及使用范围(涉及6.7万元),防范资产流失。十是村委会与林业部门对接划分林地范围,制定324.74亩林地开发利用方案,因为是201线、219线沿路的林地,作为防护林没有收益,在2025年开展三资工作中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整改。十一是村干部通过入户走访3次,找到砍伐树木的村民,为其办理砍伐证,供电公司与村民签订以每棵30元的价格的协议,并盖村委会章子,将2亩地的树木砍伐收益交给村民,健全集体资产收益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完善现有制度体系,围绕村集体运行、安全隐患防控等关键环节,修改完善巡察整改制度,形成闭环管理。
2.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通过镇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已整改问题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置反弹风险。
3.深化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效与干部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将整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推动本村高质量发展的长效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6年1月20日至2月10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09—6110060(工作日10:00—20:00);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呼和浩特呼尔村一组1号;邮政编码:833400;电子邮箱:2028859689@qq.com(单位公用邮箱)。
中共乌图布拉格镇呼和浩特呼尔村党总支
2026年1月20日
审核人:徐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