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行业经营者: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节日消费进入旺季。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双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旅游、餐饮市场价格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价格政策提醒告诫:
1、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各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定价原则,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2、规范明码标价行为。经营者必须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得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搭售商品。餐饮经营者提供时令菜品需明确标价,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注;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制定霸王条款。
3、严禁价格欺诈和哄抬价格行为。经营者不得利用两套菜谱、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形式实施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农贸市场、商超、零售门店、药店等民生商品经营主体,严禁借机炒作价格;宾馆、饭店、景区、交通、出租车等行业经营者,要以醒目方式公示价格。
4、规范网络餐饮价格行为。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需在电子终端服务主页和单品详情页面明码标价,清晰标明商品品名、价格、送餐费、包装费等内容;给予优惠的,应当同时标明优惠方式。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审核人:艾沙江·伊力哈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