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博乐边合区五台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博乐边合区五台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项目概况:为了充分发挥该区域的区位、资源、交通等优势,结合中央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及湖北省对口援建项目,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园区工业发展,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成立了县级行政管理部门——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并委托编制了《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总体规划》(2013-2020)。规划范围:园区地处精河县西部与博乐市交界处,西依五台山、南临312国道、北接博乐市、东以205省道为界,规划用地面积9.9平方公里。2012年7月27日,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达的《关于博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环评价函〔2012〕792号文)。
二、相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徐磊
联系电话:1801680199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3栋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65568736
电子邮件:2584565829@qq.com
四、跟踪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成立项目组,明确工作内容与人员分工;制定工作大纲,初步收集相关资料与研究成果。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开展调研和资料收集,对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和走访,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委托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噪声、空气、水质等监测,着手编制报告。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前后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工作内容:
本次跟踪评价严格对照园区规划及上一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分析落实执行情况;对照新的环保要求、产业政策分析是否相符;对照原环境质量现状及预测结论,结合最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园区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根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提出整改要求、今后发展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调查问卷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对本园区开发建设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八、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审核人:徐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