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1月17日,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博州金三角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0年)
规划范围:规划占地总面积为9.99km2,规划范围沿着205省道两侧布置,西至双河火车站,东至与双河市(农五师)交界处。
发展定位:优先重点发展进出口加工业、保税仓储物流业、棉纺及服装配套产业、新型建材加工业、轻工产品加工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金三角工业园区金博南路1号
联系人:徐磊
联系电话:1801680199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2号2幢502室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箱:729876446@qq.com
联系电话:025-8677319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在本项目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审核人:徐磊
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