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25〕11号)要求,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29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淘汰落后设备还需加快。2023年节能监察报告指出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63台高耗能低压电机,其中43台未淘汰,截至督察进驻仍在使用。
二、整改时限
2027年10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加大督导和排查力度,确保落后设备应退尽退。
四、整改措施
指导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立43台高耗能低压电机淘汰置换台账,2025年12月前淘汰34台,2026年12月底淘汰9台。
五、完成情况
一是博乐市商工局多次在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指导,原计划2027年10月底完成整改销号任务,现该公司提前完成了43台电机的购置和更换工作,并建立了43台高耗能低压电机建立淘汰置换明细台账(其中2024年12月前淘汰34台,2025年3月底前淘汰9台)。二是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博乐市上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采购的43台工业用三项异步电动机,均达到国家节能水平(能效2级)要求,于2025年4月1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正常使用。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9月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0909-2277117,(传真:0909-2277112)
邮箱:317241469@qq.com
博乐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9月3日
审核人:张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