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水行政执法公开,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对水政执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之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博乐市水利局决定对博乐市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10:30
二、听证地点
博乐市水利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形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形式,如需报名参会,请将人员信息(姓名、单位、手机号码)于2025年9月3日前报博乐市水利局(联系方式:0909-2233898)办理相关手续。
四、听证注意事项
㈠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㈡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拍摄。
五、联系方式
博乐市水利局0909-2233898
地址:博乐市前程路党政办公5号楼一楼A1030室
特此公告。
博乐市水利局
2025年8月26日
审核人:张万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