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14日至6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南城区街道七一社区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南城区街道七一社区党支部反馈了巡察的情况,现将巡察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1.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不扎实。如,日常宣传教育不深入,2023年以来未对《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出租房屋管理》组织学习培训,干部对政策不了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不清,随机抽查发现3名流出人员未登记、1名流入人员不掌握、2户房屋出租未报备。
2.居、物、业三方协调运行不够有力。如,推进日常服务管理缺乏有力举措,2023年以来镜湖一号、镜湖九号、镜湖公馆小区居民私搭乱建车棚、楼顶养鸡养鸽、车辆随意停放、公共绿地成为私人菜地等问题长期存在。
3.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滞后。如,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对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存在盲区;社区聘请的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明显,社区签订租赁合同未经法律顾问审核,居民普遍不清楚社区有法律顾问;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群众知晓率仅为57%。
4.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如,2023年以来未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安全隐患排查不细致,镜湖公馆、镜湖一号、镜湖九号、学府里小区存在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楼道乱堆杂物、电梯年检不及时、机房未上锁、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和失压等问题;部分商铺未配备灭火器,社区督促监督落实不到位。
5.居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如,2022年以来居务监督委员会未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未对财务票据进行审核;居民普遍不清楚居务监督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成员;2025年以来未对党务信息进行公示公开。
6.惠民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如,因干部工作不细致、宣传不深入,导致甘肃籍82岁老人姚某对高龄津贴政策不知情,至今未享受该政策;残疾人安某2021年开始在本辖区居住,不清楚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社区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直至其监护人2023年到市残联咨询后才申领。
7.固定资产管理有偏差。如,2023年将社区部分功能室提供给3家培训机构,用于经营活动,其中1家仅收取了2023年暖气费,另2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达到服务辖区居民的效果;2023年购买的2台棋牌桌、1套蓝信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台账。
8.工作作风不实。如,2023年以来10次安全生产检查记录造假;2024年6月将公车及加油卡移交南城区街道时,未办理交接手续;就业援助工作流于形式,2024年以来组织3名无就业需求的未成年人参加招聘会,对3名新增就业人员缺乏后续服务。
9.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如,2022年以来对入党积极分子日常培养教育抓得不紧,随机抽查3名入党积极分子均不清楚被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和培养联系人;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不细致,向街道党工委上报的转正请示内容信息不一致。
10.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如,2024年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批评意见内容空泛、流于形式,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党支部整改清单问题剖析不精准、整改措施不对应,针对性不强;党员个人整改承诺事项未结合实际制定;辖区流动党员杨某、周某未参加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1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如,2024年以来,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会议记录存在补记、代签、要素不全等现象;党课内容空泛、不接地气,侧重理论知识宣讲。
12.支委补选程序不规范。如,2024年7月至9月支委补选未经党员大会酝酿和民主推荐确定预备人选环节;新任支委履职后,未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有关分工调整情况。
13.共驻共建活动开展不扎实。如,2024年以来党支部协调推进此项工作思考谋划不足,制定的“三张清单”、共建协议书与共建单位职能职责结合不紧密,缺乏实操性,19项共建资源清单内容仅完成10项;推进“四个一”活动不够均衡,2024年在职党员干部开展宣讲和微心愿活动仅完成53%、36%,年底未对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针对以上问题,七一社区党支部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工作要求,深入研究反馈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监督单位:南城区街道纪工委
监督电话:0909-2270152
联系地址:南城区街道办事处四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中共博乐市南城区街道七一社区支部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审核人:沈朝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