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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30 18:35

作者:博乐市民政局

来源:博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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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八届博乐市委第十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5日,市委八届十三轮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21日,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质效

市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博乐市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㈠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召开干部大会,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督促分管领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抓好具体整改措施的落实。

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成立市民政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协调监督等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整改事宜,开展指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有据可查。

㈢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主动承担巡察整改的领导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巡察反馈问题21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9个、正在整改2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1人;教育提醒1人,建立完善制度5项,清退款项122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4.2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抓细抓实整改

㈠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民政事业发展的红色基石。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7次,专题研讨10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工作执行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16次,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策。

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广泛开展谈心谈话。3月21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强调党内选举等重要纪律在严肃性和重要性,系统学习党内会议组织流程,参会人数统计规范,压实党支部委员责任,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责任意识。通过专题党课、研讨交流、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6次,领导班子查摆问题12条,已整改11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9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开展党员民主测评评选出6名优秀共产党员。每季度开展党员“三学三亮三比”争先锋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民政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党风廉政建设稳步落实。深刻领会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具体抓,一个问题一问题整改,根据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逐步逐项推动21个问题持续整改中。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移交清单,领导岗位变动,及时做好交接手续,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6月13日召开民政系统殡葬领域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增强遵纪守纪的自觉性。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干部3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梳理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建立完善制度5项,不断扎紧制度“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4、结合巡察反馈问题,高质量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通过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坦诚交心谈心、认真对照检查等四个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摆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会上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各科级干部、全体科级干部与所在支部党员代表谈心谈话,共形成了63条相互批评意见,市民政局班子共对照检查出问题11条。

5、加强日常监督,巩固巡察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指定专人负责巡察整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3次,及时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问题落实到位。

㈡聚焦主责主业,履行核心职能。

6、聚焦民生兜底,健全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网络。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有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止6月,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900.63万元。开展低收入对象复核和预警监测。依托“救助通办”应用小程序,对全域低收入人口开展复核工作,动态更新信息。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对预警监测信息进行核实。

7、着力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召开社会救助领域专题部署会议3场,引导各乡镇场(街道)对辖区潜在困难家庭、两年内动态管理清退的人员、未在保障范围内的监测对象等十类人群全面摸底排查。注重问题线索搜集,排查报送问题线索8条,推动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8、强化创新突破,确保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强化政策兜底保障,持续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推动三家养老服务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让困难老年人“困有所养”,扶持机构发放绩效补贴6.35万元。推动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申即享”高龄津贴。通过与公安、社保、卫健等部门数据共享,对老年人加强信息核实、动态管理。推动普惠养老,满足社会多元需求。支持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为符合条件的5家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加强机构养老宣传,为老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乐等各类服务。优化社区居家养老网络,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合理规划点位布局与设施建设,在原有基础上,积极争取福利彩票资金,投入2个社区开展日间照料中心改建项目,进一步织密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跟踪优化老年人助餐点,持续投入“金色晚霞”,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政策补贴,累计服务人群3.5万人次。

9、积极发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提供送餐上门服务。拓展家庭床位改造和上门服务。争取项目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团队,为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定制化服务,累计服务210人次。

10、强安全监管,守护养老机构安全。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对辖区7家养老机构开展常态化综合执法检查5轮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发现推动整改安全隐患198条;定期进行问题回头看,对不放心点位做到每日查看,确保机构安全稳定。聚焦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围绕四项整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发现高龄补贴违规享受问题13条。

11、优化殡葬服务管理。规范使用新疆殡葬服务信息平台录入数据信息,全流程记录殡葬服务事务。落实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管理办法,拟发放2025年上半年殡葬救助补助资金2.18万元。开展惠民殡葬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累计取消殡仪馆收费项目12项,降低收费项目56项,新增便民服务13个,减轻群众治丧负担45.55万元,惠及群众276户。

12、聚焦农村墓地管理,推动乡镇场开展辖区墓地整治工作。借助围栏、绿化种植对沿路沿线墓地遮蔽18处,进一步规范村级墓地使用。推动保留使用墓地纳规办证。针对城市公墓,设置《城市公墓管理规范》指引牌,引导各族群众依法依规开展殡葬活动。联合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对全市墓地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大起底,对梳理的墓地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为后续推动整治提供数据支持。

13、强化对社会组织管理。今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4家、办理变更业务2家、组织换届3家、补换证3家。完成年度社会组织年检79家,年检率100%。举办“社区社会组织赋能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班一期,参训人员100人,切实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投入资金20万元实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项目”,举办社会组织观摩会3场,孵化社区社会组织1家,开展“一老一小”活动2场次,参与群众1150余人次。

㈢严格内控制度执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14、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博乐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安排专人记录,做到一事一议。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党组会议的检查力度,按时签字确认,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15、加大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力度。制定了《博乐市民政局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管理。加快博乐市生态公墓基础设施项目、博乐市失能老年人护理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16、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强对探亲假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干部职工探亲假规定时间。细化使用规范,明确公务用车管理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对责任人的教育和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2辆公车未及时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牌,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重要节假日未履行报备手续即使用公车问题,立查立改,在今后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公车使用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17、规范干部管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博乐市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职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博乐市民政局开展干部考察工作,通过向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等7个单位发函征求是否有违纪违规违法现象,4名同志不存在违纪违规违法情况。2025年4月3日,博乐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同意提任4名同志。加强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做好考勤工作,及时将借调人员考勤情况反馈给原单位,做到日常管理不出现断档。

18、抓实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民政政策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组织晨学1次,乡镇街道集中培训2次。组织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规制度。强化依法行政,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组织市民政局及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活动1次,参加人数26人,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19、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本轮巡视察反馈的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向广大党员干部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集思广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党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的进度和效果,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建立工作台账,巡察反馈问题21个,制定整改措施78条,完善各类制度5条。坚持跟踪问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避免边改边犯的现象。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做到久久为功

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职尽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二是着力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梳理制度漏项,补齐制度短板,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构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群”,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习惯、规范权力运行、固化整改成果。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助推工作上新台阶。把整改工作同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让民政局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廉洁自律有新气象,真正使整改成效成为推动博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市委巡察办2317379,被巡察单位电话:0909-2282783;邮政信箱:博乐市民政局;通信地址:博乐市民政局博乐市锦绣路4号;电子邮箱:895183999@qq.com。

博乐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7月30日

审核人:袁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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