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博乐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两年见成效”经济发展目标,助力博乐市工业经济指标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结合博乐市实际,起草了《博乐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办法》(见附件),现征求博乐市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意见。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反馈博乐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
一、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2日至12月2日
二、反馈意见建议的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博乐市前程路3号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邮编:833400
2.反馈电话:0909—2277112
联系人:哈·乔龙
审核人:王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