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促进博乐市住房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原《博乐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拟定《博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大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4月2日19:00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腊梅
联系电话:0909-2277466
附件:《博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2日
审核人:王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