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0日至8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贝林哈日莫墩乡吉翁村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贝林哈日莫墩乡吉翁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质效
2024年10月31日,吉翁村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11月1日,吉翁村党支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制定《贝林哈日莫墩乡吉翁村党支部关于八届市委十一轮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2024年11月15日,吉翁村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期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领导小组会议3场,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2场,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巡察反馈问题16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4个、尚未完成整改2个、党纪政务处分1人,整改落实并需长期坚持的16个,建立制度2个,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实效,抓细抓实整改
1.积极推进法治建设。一是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我村法律顾问,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要求法律顾问定期到村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村干部常规宣传项目,通过入户走访、微信群群发等多种方式对常见法规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村民法治观念明显提升。
2.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每日安排网格员摸排辖区用火用电用气、交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研判整治,整改期间排查出辖区电线老化3处,已找技术人员维修完毕,村干部每周对辖区2家商店检查1次,确保食品安全;二是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工作,整改期间辖区内未出现安全事故。
3.加大项目监管力度。针对2018年投资45万购买拱棚进行育苗,一是村干部摸排出当时共购买拱棚64座,由于购买时间过长,损坏拱棚达59个,且维修成本过高,60余户村民对继续使用拱棚育苗意愿不强,出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各方面考虑,决定放弃维修拱棚;二是严格抓好项目监管,今后谋划村队建设项目将立足实际,考虑长远,对新建项目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过“四议两公开”充分讨论后实施。
4.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一是做好村干部惠民政策学习,举办相关培训3场,有效提升了村干部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惠民政策宣传,通过每日入户让村民了解医保、社保、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政策,及时更新享受各项惠民政策的人员信息,并做好跟踪办理,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以落实;二是做好社保补贴申请工作,入户收集周某2人社保补贴申报材料,在下一个周期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确保2人完整享受3年补贴政策。
5.抓好干部群众管理。做好干部群众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对村干部“严管厚爱”,对于不服从管理的村干部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确保村干部认真履职,整改期间批评教育村干部3人次;二是修改完善积分兑换细则,丰富积分运用范围和兑换用途,发挥积分兑换在社会稳定、乡村振兴、文化建设等各方面的作用,群众积分能在贝乡4个超市兑换商品和服务,加大激励力度,保证常住群众积分兑换参与率达80%以上。
6.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一是抓好资金监管工作,再次明确监委会监督职责,要求对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关,明确资金支出规定,村集体支出5000元以内需经支委会表决同意,支出超5000元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合理;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村队应收账款应及时催缴,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依法维护村集体利益;三是做好催缴工作。对于垫付村民水资源费10万元,已列出具体名单及所欠金额,逐一发放催缴单,目前已收缴1000余元,计划将在2025年5月31日前收缴完毕。聚鑫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欠50万元土地租赁费已于2024年9月30日收回入账。
7.做好村集体资产管理。一是收回村集体土地。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村“两委”会议分析研判,将18.58亩低价发包的土地全部收回,挽回村集体损失1.9万元;二是提升村干部工作能力。开展涉农政策培训2场,提升村干部业务水平,切实维护村集体利益;三是盘活闲置资源。已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重新设计农机大院大门,计划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农机大院大门重建工作。
8.改进工作作风。抓好村干部作风建设,落实好各项补贴发放。一是协助村民秀某办理视力2级残疾证,并于2024年9月申请到护理补贴120元/月,严格落实惠民政策要求,整改期间排查出6名村民多领、少领60岁以上老人补贴、80岁高龄补贴,已按照“多退少补”原则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加强与乡级部门的沟通联系,每月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核对低保、高龄补贴等发放情况,目前我村有低保户7户11人,享受高龄补贴22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4人,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4人,整改期间未出现各类补助多领、少领情况。
9.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作用。一是抓好整改,经调查养殖区9户村民接受的征迁补偿,仅为附着物(房屋、其他设施等)补偿,对土地合同期限内土地使用权丧失带来的经济损失未作赔偿,在2024年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之后,已不再补偿农户转包费,收回低价发包给农户的土地;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对于村队重大事项,充分征求乡级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做出合法合规、符合村集体利益的决策;三是抓好普法宣传,村民转卖宅基地需经过村委会审核,有针对性地对村民进行普法宣传2场,切实提高了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10.做好党员教育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对积分在前30%的党员,优先列为各类先进评选对象,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后5%的,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屡教不改者通报批评,整改期间党支部书记对党员谈话2人次,切实提高了党员的纪律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目前共有29名党员(含预备党员),各联系群众5-10户,每月利用党小组会议,每名党员对联系群众工作进行述职,做到了应访尽访。
11.严谨对待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对现有发展党员问题进行查改。检查出熊某思想汇报材料缺失,已责令其补齐思想汇报材料。对积极分子蒙某三人,重新梳理培养考察流程,指定专人跟进,每季度开展1次谈心谈话,确保培养考察及时。已建立思想汇报审核机制,由党群专干初审、支部书记终审,确保思想汇报真实、准确;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对党员发展五个阶段应走的流程、应交的材料,严肃把关,认真审核,做到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符合政治要求。
1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党员自查问题清单,将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要求党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有“辣味”的批评意见,切实达到红脸出汗、促进团结的效果;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程序和要求,提前制定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到场,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抓好问题整改。
13.抓实后备干部培养考察。一是重新整理帮带对象台账,支部目前有后备干部6名,带培领导6名;二是健全帮带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十个一”帮带工作会议,帮带对象对帮带工作逐一进行汇报,党支部定期对帮带效果进行评估,对于在帮带工作中得以成长或帮助别人成长的,进行奖励和表彰,对于不负责任、不尽职责、不开展帮带的进行严肃处理,整改期间,对帮带效果好的2人进行了奖励。
14.落实党小组会议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党小组会议制度,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党小组组长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每月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联系群众情况等1次以上,确保会议内容充实、议程规范;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支委会每月对党小组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检查,整改期间支委会对党小组会议召开情况检查了3次,有效提升了各党小组的责任意识。
15.严格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严肃对待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2017年巡察反馈的问题,发现整改不彻底的问题1个,已重新评估加以整改,并做好档案留存,每半年回头看一次,形成长效机制;2024年巡察反馈问题16项,已整改完成14项,将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剩余2项问题的整改。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做到久久为功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吉翁村党支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办事能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致富,奋力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持续兴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引导农村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始终对党忠诚。
(二)坚持抓好后续整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监督督办,明确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标准始终如一,对账销号,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巡察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根据巡察组指出的推进法治建设有欠缺、干部群众管理有漏洞等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梳理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四)全面推进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各级党委工作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补齐民生短板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整改进一步提升士气,净化风气,激发活力,提升能力,以整改倒逼改革,推动发展,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市委巡察办2317379
被巡察单位电话:0909-7662307
通信地址:新疆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吉翁村村民委员会
审核人:黄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