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冉虎报道)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种粮农民的影响,稳定种粮农民收益,支持秋种工作,自治区财政厅近日下达第三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99亿元,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调动和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7月15日,收割机在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麦田收割冬小麦(无人机拍摄)。目前,奇台县65.5万亩冬小麦整体收割工作已过半。何龙摄
“此次补贴针对自治区下达地方的1168.7万亩冬小麦生产任务,补贴标准为17元/亩。”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补贴发放对象为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自治区财政要求各地尽快将补贴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支持秋种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区粮食安全奠定基础。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保障农民权益,补贴资金采用实名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今年以来,自治区已累计下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7.55亿元。截至目前,自治区前两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5.56亿元已全部发放到位,为我区夏粮丰收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