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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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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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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3月18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切实推进劳动教育深入有效实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劳动教育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建设实践导向、理论支撑、五育融合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建设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劳动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明确构建劳动教育体系

(一)统筹把握基本内涵

劳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实施劳动教育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二)统筹课程设置

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优化中小学课程设置,修订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用于活动策划、技能指导、总结交流等;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主要依托的课程,可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也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课程内容应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普及与学生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并经历必要的实践体验。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内容。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进行。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劳动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编写中小学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

(三)统筹学段目标要求

1.小学

低年级:以个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注重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安全意识,使学生懂得人人都要劳动,感知劳动乐趣,爱惜劳动成果。指导学生:(1)完成个人物品整理、清洗,进行简单的家庭清扫和垃圾分类等,树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意识,提高生活自理能力;(2)参与适当的班级集体劳动,培养集体荣誉感;(3)进行简单手工制作,照顾身边的动植物,关爱生命,热爱自然。

中高年级: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体会劳动光荣,尊重普通劳动者,初步养成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态度。指导学生:(1)参与家居清洁、收纳整理,制作简单的家常餐等,每年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勤俭节约意识;(2)参加校园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处理、绿化美化等,适当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增强公共服务意识;(3)初步体验种植、养殖、手工制作等简单的生产劳动,初步学会与他人合作劳动,懂得珍惜劳动成果。

2.初中

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开展职业启蒙教育,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让学生:(1)承担一定的家庭日常清洁、烹饪、家居美化等劳动,进一步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和习惯,增强家庭责任意识;(2)定期开展校园包干区域保洁和美化,以及助残、敬老、扶弱等服务性劳动,初步形成对学校、社区负责任的态度和社会公德意识;(3)适当体验包括金工、木工、电工、陶艺、布艺等项目在内的劳动及传统工艺制作过程,尝试家用器具、家具、电器的简单修理,参与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形成初步的生涯规划意识。

3.普通高中

注重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具有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指导学生:(1)持续开展日常生活劳动,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固化良好劳动习惯;(2)选择服务性岗位,培养职业兴趣;积极参加大型赛事、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3)统筹劳动教育与通用技术课程相关内容,从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项目中,自主选择1至2项生产劳动,经历完整的实践过程,提高创意物化能力,增强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

4.职业院校

重点结合专业特点,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职业劳动技能水平。组织学生:(1)持续开展日常生活劳动,提高劳动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2)定期开展校内外公益服务性劳动,做好校园环境秩序维护,运用专业技能为社会、为他人提供相关公益服务,培育社会公德,厚植爱国爱民的情怀;(3)依托实习实训,参与真实的生产劳动和服务型劳动,培育不断探索、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

5.普通高校

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使学生:(1)掌握通用劳动科学知识,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2)巩固良好日常生活劳动习惯,独立处理个人生活事务,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提高劳动自立自强能力;(3)强化服务性劳动,自觉参与教室、食堂、校园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和管理服务等,结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服务性劳动,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4)重视生产劳动锻炼,积极参加实习实训、专业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运用,在动手实践的过程中创造有价值的物化劳动成果。

(四)统筹健全评价机制

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小初高学生劳动素养评价实施办法,完善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全面客观记录校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考核。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作为入队、入团、入党的重要参考。

(五)统筹课外活动家校社共育

家庭要注重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不懈进行劳动,掌握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的情况要按年度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学校要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组织实施好劳动周,统筹安排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的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要鼓励家务劳动,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倡导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等组织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学生结合创新创业教育、乡村振兴、主题党日团日活动等,为学生日常参与校外劳动提供更多机会。社会各方面要充分利用资源,为劳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家庭、学校和社会携手推进劳动教育。

(六)统筹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要将劳动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地方发展史、行业发展史、学校发展史中蕴含的劳动教育资源和素材,用身边事身边人增强劳动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组织开展新时代劳动榜样进校园活动,让师生感受并领悟勤勉敬业的劳动精神。紧扣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劳动实践教育。

三、提升劳动教育保障能力

(一)拓展实践场所

大力拓展实践场所,满足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逐步建好配齐学校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农村地区可安排相应的土地、山林、草场,城镇地区确认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作为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服务社会功能,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和劳动实践基地。

(二)加强师资建设

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学校劳动教育需要,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专任教师,建强劳动教育教研队伍。推动中小学、职业院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建立师资交流共享机制,发挥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优势,承担普通学校劳动教育教学任务。高等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纳入现有教师培训计划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

(三)健全投入机制

各地要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

(四)强化安全保障

各地要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部门参与、全面防范的安全管控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加强劳动安全教育、演练及实训,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适度安排劳动强度、时长,合理设计劳动任务及场所设施,科学评估劳动实践的安全风险,保障劳动教育正常开展。

四、强化劳动教育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推进、教育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工作机制。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教育部门要明确负责劳动教育工作的内设机构,并加强人员配备,确保劳动教育的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工信、文旅、体育等部门要推动本系统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实践场所和服务。妇联等部门要宣传和倡导家庭开展好劳动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以及各类社会组织要共同支持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其他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政策要求,为劳动教育提供支撑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新时代党对劳动教育的新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主动适应劳动教育需要,积极探索开展试点,推动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作为劳动教育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校劳动教育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督导评估。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完善督导办法。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以及学校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奖惩被督导部门、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将支持学生劳动教育情况纳入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事项。开展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强化反馈和指导。

(三)建立激励机制。明确劳动教育课专任教师管理要求,保障劳动教育课专任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建立劳动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遴选机制。开展劳动教育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活动,宣传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区、示范学校和先进个人。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劳动观念,支持配合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劳动教育科学研究,宣传推广劳动教育典型经验。鼓励和支持创作更多以歌颂普通劳动者为主题的优秀作品,推出形式多样的新闻报道和融媒体产品,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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