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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07 22:23

作者:梁立华

来源:新疆日报

点击量:

自治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启动 年缴费110元可领多项互助金

新疆日报讯(记者梁立华报道)3月5日,自治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启动仪式在乌鲁木齐市举行。自治区总工会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依托医保信息系统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单”结算,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该活动是各级工会组织为维护职工医疗、健康等权益保障而开展的,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互济活动,具有明显的公益属性和互助属性。

自治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加对象为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的单位在职职工,1个活动周期(1年)缴费标准为110元,按照“行政出一点、工会补一点、个人交一点”的方式筹集。参加该活动的职工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自付费用,按照5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1个活动周期最多领取2次。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参加活动的职工还可以按40%领取1次不超过5000元的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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