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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8 08:12

作者:汪文正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量:

今年“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已督促退还54.46亿元

今年“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已督促退还54.46亿元——

向涉企乱收费出重拳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局开展的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成效显著,目前已督促违规收费主体主动退还54.46亿元。

聚焦重点领域

今年以来,针对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领域涉企收费违规问题,多部门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两个机制”作用,通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等,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局长袁喜禄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针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公共事业、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在各地开展全面自查的同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组织跨省区交叉检查。“上半年15个省区市,聚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及机场、铁路、港口等重点领域。下半年15个省区市,聚焦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和商业银行收费问题。”袁喜禄说。

截至目前,全国专项检查共检查收费单位9.89万家,共发现涉嫌违规金额125.2亿元,已督促违规收费主体主动退还54.46亿元。全国查处水电气暖领域涉嫌违规收费55.34亿元。山东、湖北、广东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商业银行收费监管,督促商业银行主动整改退费1.4亿元、主动降费减轻企业负担21.46亿元。

减轻企业负担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检查情况看,当前涉企违规收费突出问题有几个方面:

借用行政权力、行政影响力“搭车收费”。如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把代行的政府职能或政府委托事项转变为敛财工具,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培训、考试、认定、评比、表彰等活动并收取不合理费用。

利用优势地位,自设项目、自立标准。如部分交通物流企业利用自身在技术、准入、议价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另设收费项目,进行高额收费、重复收费、超范围收费,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

利用特殊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如部分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利用其基础性和自然垄断性的特殊地位,不按规定严格落实惠企惠民政策,搞明降暗不降,阻碍政策红利向终端用户传导。

利用信息优势,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成本。如某些商业银行利用企业对评估费、服务费、证明费等相关政策不了解的“盲区”,让企业承担了本应由银行支付的费用,徒增企业负担。

据介绍,为了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督促退还违规收费与处罚违规主体“两手抓”,持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惩治力度,让被截留的惠企红利真正传导到市场主体手中,为减轻企业负担打通“最后一公里”。

确保政策红利落地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要求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确保政策红利落地。涉企收费政策范围广、专业性强,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维权困难。下一步,如何帮助企业更好地维权?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将从三个方面提高企业维权能力:一是开展以案释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违规行为特点,加大普法力度、曝光力度,为实施政策的收费主体划出底线。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行业特点,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帮助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及时学习政策。三是营造维权氛围。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市场监管总局12315平台、各地政府12345平台等都向市场主体敞开大门,鼓励企业积极维权。

袁喜禄介绍,明年市场监管总局将把涉企收费治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着力点,推动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提振市场信心,着力稳定经济发展的基本盘,夯实宏观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

“我们将以案说法,对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让亿万企业了解惠企政策内涵,让政策实施主体了解政策边界,更好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应,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袁喜禄说。(记者 汪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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