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登录

政务服务注册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中央要闻>正文

时间:2021-09-13 10:09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量:

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督查组推动纠正转供电加价收费:带着线索去 盯着问题改

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二督查组推动纠正转供电加价收费

带着线索去 盯着问题改

电价关系企业生产运营成本,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是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动降低电价,切实将政策红利传导至每个市场主体,减轻企业负担。

“每度1.1元,高出天津市大工业用电平段电价61%,园区要求我们企业商户按此标准预缴电费,预售电价成了最终电价。”近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二督查组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的线索,开展实地走访,推动天津市有关部门立行立改,规范纠正转供电违规加价问题。

9月1日,第二督查组刚抵达天津市,就对北辰区双口镇河工科技园进行了暗访。商户和企业反映,该园区存在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既不按照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规定,用终端用户协商电价计价方式,也不公示电价结算有关情况,预售电价实质成为最终电价。甚至9月1日起园区电价调整为每度0.79元以后,企业商户要求退还预充电费差价也遭到拒绝。

在充分了解情况后,第二督查组又暗访了天津市恒顺广场、河西区珠江五金城南区部分商户,发现类似问题在天津市比较普遍。核查属实,第二督查组立即与天津市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转供电加价收费的原因。第二督查组成员说,经初步了解,天津市在落实国家转供电价格清理规范有关政策时,未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电价计算设计复杂,一般小微企业和商户需要认真研究才能掌握。此外,还存在直供电改造难度大、政策宣传不到位等多方面的原因。

据统计,目前天津市存在1000多个转供电主体,集中在新建产业园区、商贸综合体、菜市场等,涉及的小微企业较多。督查组要求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有关部门立行立改。9月2日下午,天津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即对河工科技园的运营单位进行调查取证;9月6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5万元行政处罚;截至9月8日中午,该单位已向15户商户退还多收电费合计2.1万多元。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表示,将积极指导用户通过转供电费码,查询主体户是否存在擅自加价行为,及时通报电费电价政策,做好答疑服务。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将以此次国务院大督查为契机,开展全市转供电清理工作。9月5日,线索反映人向第二督查组打来电话:“河工科技园转供电价格已经降至目录电价,预缴电费差额部分已经退回,城东供电局为15户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制定了直供电改造方案。”

“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标尺,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第二督查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记者 谷业凯)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