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登录

政务服务注册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中央要闻>正文

时间:2021-07-30 19:26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量:

李克强: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

“必须下大决心,顺应科研人员的普遍呼声,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 李克强总理在7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

当天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李克强说,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针对科研人员突出关切,大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更好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

要让科研人员特别是搞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收入和研究领域的重要性相匹配

“现在一些科研经费拨给科研人员后,用在‘设备’上的比较多,用在‘人’上的比较少。” 总理说,“其实很多纯理论的研究,能买多少设备啊?靠的主要是‘人’。”

他强调,要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和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当天会议确定,一是简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

二是加大科研人员激励,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科研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保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基数。

三是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要将经费拨付至承担单位。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范围。

四是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和范围,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科研团队和经费使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

李克强说:“要让科研人员特别是搞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收入和研究领域的重要性相匹配。”

科研项目由相关方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当天会议决定,科研项目由相关方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相关人力成本费用可通过项目经费等渠道解决。

“让科学家本人干会计的活儿,把财务费用一笔一笔理清楚,确实是为难他们。一定要把科研人员事务性的负担切实减轻。”总理说。“政策要为科学家服务,而不是设置障碍。”

会议要求,改进科研经费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李克强说,今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定下来了这些政策,各部委此前出台的其他具体规章、规定,如果有冲突要以此为准。

总理强调,各相关方面要狠抓上述措施落实,国办加强督查。发现不合理、不到位的政策,还可以再次调整。“改革没有止境。”他说。

“时不我待啊!”李克强说,“要下决心破除经费管理上阻碍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各种条条框框,激励支持科研人员沉下心来,用‘十年磨一剑’的精神,在基础研究领域打牢基础,为建设科技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