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登录

政务服务注册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动态>中央要闻>正文

时间:2021-07-20 08:30

作者:邱玥

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量:

三部门联合开展易地扶贫 搬迁安置区就业协作帮扶活动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的通知》,部署实施为期半年、以“强服务 拓渠道 协作帮扶促就业”为主题的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帮助特大型安置区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丰富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供给,努力帮助搬迁群众实现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按照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省内协作结对关系、援藏援疆结对关系,帮扶省份组织服务团队,点对点为特大型安置区提供就业帮扶。着力提升服务能力,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为特大型安置区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培训。着力推动外出务工,建立岗位供给清单和安置区劳动力外出务工需求清单,广泛动员各类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着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推动援建产业项目、企业实体在安置区落地,推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安排一定比例岗位吸纳搬迁群众就业。着力提高服务成效,在每个特大型安置区开展示范就业服务活动,带动提高当地就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作为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就业扶贫成果的重要举措,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记者 邱玥)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