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乌图布拉格镇三项举措用心实干做好医疗救助保障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三重综合保障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动员村民及时缴纳城乡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同时积极宣传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确保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三重制度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
二是按照救助对象分类实施。救助比例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和医疗救助资金筹资情况确定。对特困人员(含孤儿)政策范围内剩余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不低于60%,对低保边缘对象、农村易返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比例不低于50%。
三是落实 “先保险后救助” 原则,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对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困难群众,通过入户核实、面对面宣传、村队分析研判和公开公示流程,按照规定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据统计,乌图布拉格镇2024年度共计申请医疗救助68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254170.504元。
审核人:加力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