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13日,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小营盘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丁宇振同志主持召开与小营盘镇党委班子成员见面沟通会,传达了自治州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丁宇振同志传达了十三届自治州党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对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小营盘镇党委书记韩旭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博乐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赵晋明,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冯鹤麟;博乐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主任张江伟;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部分机关干部及各村队(社区)党支部书记、“两代表一委员”、近三年退休干部代表等参加会议。
丁宇振同志指出,一是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二是坚定不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自治州党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韩旭同志代表小营盘镇党委作表态发言,一是思想认识坚决到位,认真贯彻州党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支持配合坚决到位,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立查立改坚决到位,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带头学习领会区、州、市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做到立查立改、绝不敷衍。

会上,巡察组进行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小营盘镇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177****5052;专用邮政信箱:博乐市A080信箱(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收);受理信访举报电话的时间为现场巡察期间每天10:00至20:00;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3年12月7日。
同时,在小营盘镇党委、农贸市场及吉祥社区、多兰特布拉格村、居绿格村等26个村队(社区)门口设置了征求意见箱。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审核人: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