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形成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创建富裕美丽文明和谐幸福村队,按照州、市相关文件要求,近日,贝林哈日莫墩乡全面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遏陋习、扬新风,构建起维护社会秩序、传播社会公共道德、创建和谐乡村的重要规章制度。
严密部署,把好“规范关”。明确村规民约以律法为基,立足村情、采纳民意,是村民自治的意志成果,也是村民自治的实现方式,在村规民约修订过程中,贝林哈日莫墩乡充分发挥政府“总把关”作用,党委书记召开了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推进会,会上传达学习了上级部门关于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各村要注意时间节点,修订好村规民约后报乡审查小组把关审查,确保村规民约制定程序严格遵守民主程序,相关规定不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内容符合实际、贴合村情民情,切实可行。
通力合作,修出“加速度”。通过推进会、座谈会、“面对面”交谈、入村走访等方式,共同认真研讨、科学修订,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村民实际生活和行为规范,从爱国守法、婚丧嫁娶、人居环境、邻里关系、平安建设、土地管理、移风易俗等多方面对各村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删旧增新,既做好“加法”,又做好“减法”,充分考虑各村实际情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简单照搬照抄,及时删除操作性不强的内容。
问题导向,增强“约束力”。村规民约,扶的是正气、扬的是美与好,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中,牢牢坚持问题导向,发挥“红黑榜”惩恶扬善作用,即正面给予“红榜”表扬,负面给予“黑榜”惩戒。通过“红黑榜”这一正负面清单,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小宪法”作用,撬动基层治理“大格局”。
贝林哈日莫墩乡将继续稳步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以村规民约修订完善为抓手,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宣传活动,以“规”明矩,以“规”倡新,以“规”立德,以“规”养习,努力形成“我制定、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审核人:黄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