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1月29日,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贝林哈日莫墩乡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凌芳主持召开与贝林哈日莫墩乡党委书记孟祥华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十三届自治州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凌芳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贝林哈日莫墩乡党委书记孟祥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博乐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覃森、贝林哈日莫墩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贝乡党政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部分村第一书记、企业及退休人员代表等列席会议。
凌芳同志强调了本次巡察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巡察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剑,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永远吹冲锋号的战略定力,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紧扣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督促“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断夯实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本轮对贝林哈日莫墩乡党委的巡察,充分体现了自治州党委对贝林哈日莫墩乡党委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爱,我们要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
凌芳同志强调: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坚定不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三是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共同完成好自治州党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贝林哈日莫墩乡党委书记孟祥华作表态发言:一是思想认识坚决到位,认真贯彻州党委巡察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支持配合坚决到位,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对巡察组提出的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决不欺骗隐瞒;三是立查立改坚决到位,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乡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带头学习领会州、市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凡是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做到立查立改、绝不敷衍。
最后,巡察组进行了民主测评及问卷调查。
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将在贝林哈日莫墩乡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17797805054;专用邮政信箱:博乐市A080信箱(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第一组收)。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10:00至20:00。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州党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贝林哈日莫墩乡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审核人:逯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