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和博乐市党委工作要求,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资金都用在群众身上,让“一卡通”真正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我镇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工作会议。
一、工作目标
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出现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摸清“ー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9年至2021年底,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生补贴、安居富民补助、护林员补助、农机具购置补贴、边民补助、优抚对象等各项到人到户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不含城乡医疗, 养老和教育类补贴资金)“一卡通" 管理情况,资金发放管理情况,重大事项将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清理“一卡通” 办理、管理、使用情况, 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通过系统比对,对“一卡通”补贴对象再核实、再梳理,做到精准识别,对人员死亡、户口迁移等不符合补贴政策人员逐一清理,确保人卡一致,严肃查处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 是否存在分配安排、 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 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 足额发放, 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 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
民政办(残联)、扶贫办、武装部、城建办、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站、计生办等相关部门:
一是落实我镇对本行业管理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办理和管理、享受补贴项目和标准、补贴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工作要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张卡、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并汇总形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情况专门台账。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 实地核查,严格审核惠民惠农“一卡通” 清理情况, 并对数据的审核结果负责。
三是对自查和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严格追缴清退资金, 并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 及时移交纪检办。
四是形成本部门自查报告。对照各部门提供的台账,采取“一户一表逐户采集、 当面核实”的方式, 摸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了多少”、“卡在哪里”、“谁在用卡”、补贴资金“有哪些"“是多少”“在哪里”,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确保钱、户、卡核对一致, 并负责入户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将自查情况、报表加盖公章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财政所汇总。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
(二)部门分工
1.武装部: 牵头负责边民补贴、护边员补助资金的清理工作等2项补助资金的清理工作;
2.民政办(残联): 牵头负责各类伤残优抚补助、义务兵优待金补贴、孤儿分散收养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贴, 特困供养人员补贴、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安心助养”补贴、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基本辅助适配服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14类补贴资金的清理工作。
3.城建办、扶贫办:牵头负责安居富民工程补助资金、灾后重建2项补贴资金的清理工作;
4.畜牧办: 牲畜品种改良技术推广补助, 村级防疫员补助、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游牧民定居补助等4项补贴资金的清理工作;
5.林业站: 牵头负责退耕还林还草补助、中央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补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林业贷款贴息、等5项补贴资金的清理工作;
6.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粮食直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贷款贴息补助、农机购置补贴、棉花价格改革、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补贴等6项补贴资金的清理工作;
7.计生办:牵头负责乡村医生补贴、村计划生育宣传员补贴、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偏远县、贫困县农村 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等6项补贴资金的清理工作。

相关部门要按照“坚持、巩固、深化”要求,该清理整治的要继续清理整治,该巩固深化的要持续巩固深化,加大治理力度,强化建章立制,使专项治理工作真正出实效、见长效。
审核人:李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