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被告人’到法庭!”,随着“审判员”的一声令下,四名身穿警服的“法警”押着两名“被告人”走到了台前。4月19日,博乐市人民法院联合博州阜薪学校学生组织走进博乐市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思维,参与法治实践,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参演学生们真实再现了法庭的完整审理过程,“审判长”有条不紊的主持庭审,“公诉人”与“辩护人”选取合适的法律条款进行了精彩绝伦的辩论,“法定代理人”语重心长的对“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被告人”真挚诚恳的忏悔。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流畅,真实展现了违法犯罪活动的巨大危害和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呈现了一堂生动地法治宣传教育课。

博州阜薪学校高一3班袁文博说:“作为一名高中生,今天我们来到法院走进法庭,在这场活动中我扮演的是公诉人身份,这个身份让我了解到了法庭的威严和神圣,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更好地学法、守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庭审结束后,博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新梅法官对学生们模拟表现予以点评,肯定了模拟法庭的成功之处,针对个别不足之处进行仔细讲解,并为现场师生答疑解惑。
学生们观摩了博乐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大厅以及特色调解室,党建文化长廊等场所,通过参观了解,对法院工作和文化有了更深入地了解。

博州阜薪学校高一3班钟鑫浩研说:“这是我第一次来到法庭,零距离的旁听庭审,在旁听过程中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深刻地意识到违法犯罪后的后果,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坚决抵制校园欺凌行为,勇敢向校园欺凌行为说‘不’。”

让学生走进法庭,零距离接触真实的庭审,是博乐市人民法院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旁听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审核人:张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