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某等4名农民工因陈某拖欠劳务费迟迟不付,来到检察院寻求帮助,希望检察机关能解决“烦薪”事。检察官了解案情后,综合运用“支持起诉+调解”方式,当日成功促成双方就劳务纠纷达成和解。

据悉,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陈某雇佣邓某等人在其承包的博乐市某小区住宅楼从事土建劳务,按天结算劳务费。后经核算,陈某共需向邓某等人支付劳务费7万余元,陈某陆续向邓某等人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但剩余46935元一直未付。
为更好地帮助双方化解纠纷,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到陈某,向其了解欠薪原因,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在检察官的耐心劝说下,陈某承诺尽快向邓某等人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双方就付款金额、时间达成一致意见。陈某承诺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将拖欠的46935元劳动费支付完毕。

办案检察官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博乐市人民法院就该案的处理进行充分沟通后,在检察院、法院、司法的大力配合下,邓某等人与陈某在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博乐市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助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事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支持起诉职能,运用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好群众的“护薪人”和“暖心人”,彰显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持续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
审核人:张新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