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博乐市召开2023年度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成效评价标准,并对当前我市“路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由博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曙光主持召开,博乐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并进行汇报交流。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钟燕同志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农村公路“路长制”成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各乡镇场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博乐市“四好农村路”管养护及农村公路“路长制”管养护目标责任书。
会议指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是我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重要因素之一,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村公路“路长制”成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护水平。
会议强调,各乡镇场在开展“路长制”工作中,要重视辖区道路因供水排污工程在开挖回填过程中造成农村公路塌陷损毁问题,在回填过程中要切实压实施工方责任,保证回填质量,确保农村公路良好的安全通行条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细化目标,责任到人,落实好路长制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好“各级路长”工作职能,重点做好对辖区内乡道、村道、巷道的日常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养护监督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上报整改,确保全市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努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钟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