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乐市公安局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平安建设,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摆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秉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理念,通过加强源头治理、创新调解机制、完善联动化解,减增量、化存量,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一、梳理事件清“盲点”,聚焦源头预防,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力
一是提前介入,做实排查预警。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摸排存在的各类隐形矛盾纠纷,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做到及时发现,提前介入,超前做好预防和应对,切实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紧扣重点,建立三级台账。以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债务劳资等易引发涉访涉稳事件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区分不同性质,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做好矛盾调处和化解工作,并对存在的隐患和未调处的矛盾纠纷制定解决策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三是完善回访,避免纠纷反复。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的方式,及时了解双方协议履行情况及调解满意度,确保矛盾不反复,不升级;尚未解决的矛盾纠纷,认真分析缘由,制定工作方案,对当事双方持续进行跟踪回访,掌握事件进展和思想动态,抓准矛盾纠纷的核心症结,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二、创新机制通“堵点”,紧抓阵地建设,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分析力
一是制定流程,规范调解程序。明确调解室调解流程、工作职责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调解每一项程序,并落实“日排查、周梳理、月汇总”的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分析,明确矛盾纠纷治理责任人员和调解时限,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解。针对疑难矛盾纠纷,每月召开化解分析会,讨论制订化解方案,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三是学思悟践,提升能力水平。建立定期学习制度,组织调解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调解员的知识储备,为更好化解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邀请律师进所授课,分析讲解未调解成功案例,引导调解员正确运用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
三、联勤联动解“难点”,整合多方力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力
一是部门联动,形成化解合力。积极对接信访、法院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劳资纠纷,根据背景、起因、性质和事态的现状制定行之有效的计划,尽可能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普法引导,源头转念化力。定期深入基层,全方位、多层次、面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答疑活动,提升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观念,着力改变部分群众面对纠纷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错误观念,引导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宣传引导梳“疑点”,强化成果巩固,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防范力
一是借助大喇叭宣传。针对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遇事易冲动的实际,利用广播,分别用普通话、哈萨克语、维吾尔语等多种语言录制法律知识音频,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合理、合法、理性维权。二是组织走访宣传。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契机,在村委会、企业开展法治教育讲座,义务进行法律咨询和治安防范宣传,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改变部分群众面对纠纷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错误观念,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三是依托网络宣传。由公安民警、村队干部、网格员等组建工作微信群,以文字、视频等形式推送法律知识和矛盾调处案事例等,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确保宣传到位,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