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博乐市公安局结合秋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切实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
一、提高思想觉悟,责任落实“再深入”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要求全体民(辅)警充分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牢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周密措施,全力以赴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全力筑牢党的二十大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从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入手,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查找道路交通管理盲区和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采取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的管理举措,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无事故。三是工作部署到位。及时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深入研究分析辖区秋季道路交通安全态势、事故类型和成因,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梳理出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区域、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从主观上找原因、找管理漏洞,找准工作切入点,有的放矢开展事故预防工作。
二、防控源头风险,排查隐患“再细化”
一是开展道路隐患排查。结合博乐市实际情况,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农村重要路口的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二是开展企业安全检查。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摸排调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是否健全、动态监管制度是否规范、挂靠车辆是否纳入管理等情况,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及“一超联惩”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紧盯重大风险源头,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进一步提高“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以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努力实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带病上路”问题明显减少。
三、盯紧路面管控,违法查处“再震慑”
一是打造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实际,适时调整勤务,定期组织开展各类车辆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逆行、酒驾、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农村道路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驾醉驾、面包车车况不良,带病上路、超员、客货混载、农用车违法载人、高速公路超速、客车超员、违停上下客等高危性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结合专项行动强整治。加强全市道路巡逻管控和执勤查缉,形成高压严打氛围,真正做到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小事故降低,大事故不出。三是加强路面严执法。以党的二十大为工作为契机,在持续开展国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启动区域性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将“严格执法、严格管理”体现于路面,有效保障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
四、加强宣传教育,安全意识“再提升”
一是持续推进“七进”宣传。定期组织警力深入乡镇、社区、农牧区、车站、企业、单位等,利用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民俗节日等时间节点,落实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的文明出行意识。二是落实“处罚+教育”相结合原则。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对违法当事人安全宣传,使其认识到“隐患无大小,安全最重要”,促进转变意识观念,树立遵纪守法,安全出行的理念。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