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博乐市审计局为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制定和完善了18项规范性制度办法,健全制度体系,从审计项目立项到立卷全流程、全方位加强制度管理,以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和完善审计业务流程制度
制定出台《博乐市审计局项目实施规程》,将审计项目从计划阶段、审前阶段、执行阶段、报告阶段、整改阶段到案卷归档以流程图形式规范各阶段操作,并将审计业务文书统一格式、统一模板进行规范。
二、健全和完善审计事项决策制度
修订完善《博乐市审计局业务会议制度》,将组织实施的全部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书等涉及重要的审计事项由审计业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涉及重大执法决定的由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决定,保障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三、健全和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制定出台《博乐市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博乐市审计局项目进度管理办法》《博乐市审计局审计复核工作规则》《博乐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制度》等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并对审计执法流程和环节进行细化,突出审前了解、审计实施、审计审理等阶段和环节的规范和控制,形成了审计组长审核,科室负责人部门复核、审计监办审理、局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审计报告的四级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体系,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健全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完善《博乐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博乐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审计执法责任制度》等制度办法,明确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范围和追究方式,并依照规定追究失职人员的过错责任,增强了审计人员的执法责任意识,促进审计人员自觉坚持依法审计。
五、健全和完善审计事项移送管理制度
制定出台《博乐市审计局审计事项移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计移送全流程,明确审计移送处理的原则、移送事项的类别、移送事项的条件和标准、移送事项的对象、移送工作的责任和程序、不得或暂缓移送办理移送处理的情形等内容,规范了审计人员移送有关线索的行为。
六、健全和完善审计反映问题整改制度
制定出台《博乐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博乐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对账销号管理暂行办法》等项制度办法,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明确成员单位审计整改职责、整改对账销号责任,明确内设业务科室负责人承担整改工作责任,协调有关审计整改事宜,积极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见成效。
七、健全和完善审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修订完善《博乐市审计局质量检查制度》,每半年开展审计质量监督检查,将业务审计督查关口前移,确保从源头上保证审计方向正确,思路明确,取证规范,结果真实,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
八、健全和完善审前集体廉政谈话制度
制定出台《博乐市审计局审前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坚持做到每一个审计项目进点前召开集体廉政谈话提醒会,反复学习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对审计廉洁纪律再要求、再提醒,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审计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中。
博乐市审计局面对新时期审计工作新职责、新任务、新使命,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涵养正气、激励士气、体现锐气,进一步强化审计干部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谋出彩。
审核人:苏克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