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对博乐市固定资产扶持力度的加大,博乐市新增涉耕地项目不断增多,博乐市2021年耕地储备库剩余指标严重不足,无法落实耕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严重制约博乐市重大基础设施及各类项目的建设。
为保障博乐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其他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需求,确保博乐市各类项目落地实施,博乐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1月28日全面启动新增耕地入库项目梳理工作,经核查博乐市符合要求新增耕地486.4428公顷(7296.6418亩)。

2022年5月20日,自治区专家组赴博乐市开展实地复核验收工作,经自治区专家组内外业核查后,认定博乐市新增耕地数据真实有效,同意将486.4428公顷(7296.6418亩)新增耕地纳入博乐市耕地储备库中,随后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将新增耕地储备库数据逐级上报至自然资源部审核。8月9日自然资源部提出反馈意见,涉及外业举证不实和疑似撂荒地块4块,面积为42.4695公顷(637.04亩)。收到反馈意见后博乐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委派专业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实地重新外业核查,期间与贝林哈日莫墩乡干部及村民沟通协调,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在多次沟通劝说下得到村民支持,于8月22日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整理了相关资料,8月23日重新上报数据审核。9月2日博乐市第一批新增耕地储备库指标通过审核并入库,目前已投入使用。此次共计入库指标486.4428公顷(7296.6418亩),有力地保障了博乐市占用耕地重大项目占补平衡的需求。
目前博乐市自然资源局正在开展博乐市第二批新增耕地储备库指标外业核查工作,初步估算面积约800公顷(1.2万亩)。下一步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将更加科学、务实、高效地做好补充耕地工作,确保占补平衡落实到位,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耕地储备库的建立除用于市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外,还可用于跨县域(省域)耕地指标交易,增加财政收入,为博乐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审核人:巴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