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博乐市治安状况良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博乐市公安局三项措施,全面保障防范夏季溺水事故发生。
一、安全教育“全覆盖”,防溺宣传处处在
一是以学校为阵地开展安全教育。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加强夏季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首要工作,积极在中小学校暑假之前,深入到学校开展“暑期安全讲座”,讲座涵盖防范溺水、防范火灾、防范盗窃、防范诈骗、防范毒品”等内容,重点向在校师生们讲解野外水域为什么危险及盲目徒手救助的危害,有效提高了学生安全意识。二是以社区为阵地开展安全教育。坚持以派出所为单位、以社区为阵地,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将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覆盖到每个家庭,确保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漏一户一人,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家长、青少年和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以河渠沿岸为阵地开展安全教育。入夏以来,民警分别在开屏湖、博河大桥、团结路大桥、滨河水系等沿岸巡回劝阻,并对学生面对面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讲述了近两年来发生的溺水事件,通过鲜活的事例、惨痛的教训警示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安全隐患“细排查”,筑牢防线是关键
一是开展水系周边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民警深入各水系沿岸周边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对水系周围有安全隐患地段和部位设立警示牌和围栏,并加大巡逻防范的力度和密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二是对在营业的两个中心游泳馆和金沙游泳馆全面开展安全检查,要求其严格按照游泳场馆安全管理规定的开展经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全部逐一进行整改。
三、提升救援能力,绷紧“保护弦”
一是配齐装备。为水系周边警务站救援装备配备,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装备,定期检查装备是否破损,以备不时之需确保装备完好。二是设置临时救援站。为保证第一时间有效救援,联合滨河水系2个游船营业点设置临时紧急救援站,并建立防溺水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救援演练。三是及时劝阻。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在各水系游泳、嬉水的青少年及时进行劝阻和批评教育,并及时通报家属,督促其落实监护责任。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