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博乐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部党委、厅党委以及州公安局党委部署要求,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整治社会治安乱象,攻坚化解各类社会风险和矛盾纠纷,部署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三项行动”。
全面开展重点场所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博乐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监所、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超集市、水电气暖、宗教场所开展常态化的排查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大对辖区娱乐场所、旅店业检查力度,依法打击处理一批涉嫌“黄赌毒”行业场所及违法行为人。全面开展涉枪涉爆涉危隐患大排查行动。全面清理清查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落实危爆、民爆“产、运、销、储、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寄递物流业和消防安全监管,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围绕“减量控大”工作要求,紧盯国省道、农村、城市道路,排查整改道路交通隐患。持续推进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治理、货车超载违法行为治理、城市工程运输车治理、校车和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治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和酒醉驾等专项交通治理行动。
下一步,博乐市公安局坚持在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强化反恐维稳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