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婚姻管理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2022年6月1日起,博乐市婚姻登记处实行婚姻登记“全州通办”,满足各族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服务需求。
博乐市婚姻登记处不断加快职能转变,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机关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宣传婚姻登记“全州通办”具体政策:一是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博州居民,可在博州任意行政区域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二是博州户籍居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按原办法执行;三是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的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暂不实行“全州通办”,仍按《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博乐市婚姻登记办理“全州通办”业务共7对。婚姻登记“全州通办”突破户籍所在地限制,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人性化、便利化水平。
审核人:哈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