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公安局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着,坚决贯彻落实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围绕文明交通、文明养犬、社会治安、便民服务等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以实际行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做到“三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博乐市公安局多次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近期工作成效,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体民辅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发扬“创城主力军”意识,站在当好“排头兵”的高度扛起责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二是强化制度保障。按照上级方案要求,牵头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实施方案和细则,严格落实“包联责任制”,对照任务、对照标准、对照时限,把任务脉络理清、理顺,倒排工期表、列出攻坚项、查漏补缺,集中攻关、统筹推进,确保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以制度的形式高质量推动创城巩固提升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三是强化目标责任。针对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博乐公安迅速行动,以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四提升”
一是严管严查严控,促进文明交通环境大提升。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注重长效”的原则,迅速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攻坚行动,对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并对城区内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市凝聚起文明交通建设的强大合力,倾力打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二是推动文明养犬,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大提升。为了规范博乐市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博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博乐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城区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公告、犬证办理指南。结合博乐市实际,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不仅提高养犬的办证率,让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健康养犬、卫生养犬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创新治理模式,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大提升。博乐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和“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以打击犯罪“零容忍”、治安管理“零死角”、政策宣传“零距离”、服务群众“零缺位”四项举措,全力加强社会面防控,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四是优化服务模式,促进便民惠民效能大提升。博乐市公安局大力开展窗口优质文明服务提升行动,不断加强各窗口优质服务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争做文明礼仪传播者、文明形象维护者、文明行为践行者和文明创建参与者。
三、营造浓厚氛围,做优宣传“三同步”
一是同步结合日常工作,推动全民参与。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的不断推进,博乐公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契机,围绕文明交通、文明养宠、窗口服务、社会治安等各项工作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等地开展广泛宣传,以宣传服务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同。二是同步创新宣传方式,助力文明创建。针对当下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博乐公安积极探索新型宣传形式,将新媒体作为开展创城宣传的新阵地,利用“平安博乐”系列融媒体平台,制作视频、开展“放管服”业务直播、发布各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章,确保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同步加强警媒联动,扩大宣传效应。与博尔塔拉报社、博乐市电视台等本地主流媒体合作,邀请报社、电视台记者深入一线采访,专题报道文明养犬、窗口服务等主责主业,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城市创建浓厚氛围。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