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谈话笔录整体比较清晰,但在涉及违纪事实这一块还有不足,咱们谈话时应紧扣事实,既要把细节谈清楚,又要考虑逻辑关系。”“这个案件,调取证据程序不规范,需要你们进一步补充调查。”博乐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陶迅德在贝林哈日莫敦乡纪委办公室,向乡纪检干部详细提出案件审核意见,这是博乐市开展“送审下乡”,着力提高基层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博乐市纪委监委把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审理工作直接从委机关“搬”到了案件承办乡镇(街道),变被动式“坐诊候审”为主动式“送诊上门”,旨在提高全市案件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据悉,博乐市纪委监委开展“送审下乡”以来,案件审理室陆续为全市4镇1乡和5个街道“送诊上门”,一对一、面对面审理违纪违法案件20余件,从主体身份、违纪违法事实、程序手续、证据资料、定性依据、处分建议等6个方面细致审核把关,实行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清单。截至目前,通过“闭环质检”,累计发现问题27个,答复疑难问题90余次。
“市纪委监委‘送审下乡’,不仅帮助我们找准了案件办理中的症结,还‘手把手’指导如何整改,有效提高了我们基层执纪审查调查的能力和水平。”小营盘镇纪委干部黎靖表示。
贝林哈日莫敦乡纪委干部孟瑞高兴地说:“贝乡离市区40公里,以往去委机关审理案件,我们光路途上的来回奔波就要近2个小时。现在‘送审下乡’,为基层工作提供了很大方便。”
问题在一线发现,也在一线解决。博乐市针对基层纪检干部的短板弱项,围绕基层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事实认定不清楚、量纪不统一等问题,紧紧抓住干部能力提升这个“牛鼻子”,为基层纪检干部分类订制“菜单式”“个性化”培训方案5个,累计培训基层纪检干部17人次。
下一步,博乐市纪委监委将常态化开展“送审下乡”,走出机关大院下沉到乡镇一线,通过对具体案件的评析、探讨,在“零距离”“面对面”的指导交流中,进一步强化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审核人:莎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