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自治州对博乐市固定资产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博乐市新增涉耕地项目不断增多,2021年博乐市耕地储备库剩余指标严重不足,严重制约博乐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批示精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加快推进博乐市新增耕地储备库入库工作,博乐市自然资源局积极组织业务人员,与博州自然资源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多次沟通,对接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业务工作。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1号)精神,博乐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1月28日全面启动新增耕地入库项目梳理工作,以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基础,以第二次、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为依据,套合退耕还林、退地减水、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采矿权、建设用地审批等数据,开展内业核查工作,经核查博乐市符合要求新增耕地486.4428公顷(7296.6418亩)。在春耕完成后,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深度外业核查、照片采集等工作,确保新增耕地数据真实、质量可靠。

2022年5月20日至21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耕地保护监督处、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国土综合整治中心、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等专家赴博乐市开展实地复核验收工作。自治区专家工作组在听取专题汇报后,对补充耕地项目逐块实地查看,对补充耕地面积、耕地质量以及补充耕地的利用现状、后期管护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在内外业核查后,认定博乐市新增耕地数据真实有效。
此次新增耕地储备库验收工作的通过,为博乐市未来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保障,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注重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用地管理,加强执法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占用新增耕地的现象。
审核人:张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