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收费统计报告是取消收费项目年审后,加强行政事业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个重要抓手。博乐市发改委积极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继续以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收费监管长效机制,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将各项收费优惠减免降费政策落实到实处。结合博乐市实际,2022年4月将全面开展博乐市2021年收费统计报告工作。
博乐市参与收费统计报告工作的单位,主要是博乐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办民办学校,其收费项目在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共有87个收费单位。收费统计工作是全面梳理分析执收单位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的设立、取消、降低、收费标准的调整和收费总额的变化情况进行审核分析。进一步强化收费行为监管,规范执收单位的收费行为,切实落实减费降费政策。
审核人: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