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博州、博乐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对博乐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玲带领博州、博乐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博乐市相关行业部门、企业、乡镇进行实地查看,听取了博乐市政府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并与博乐市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博乐市统计局、人社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执法检查组对博乐市住建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河流域管理处、新疆天莱香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企业就贯彻落实《统计法》及统计数据上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了实地检查,各单位、企业结合各自职能就如何贯彻实施《统计法》进行了汇报,企业单位代表、乡镇统计人员从各自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博乐市贯彻实施《统计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玉玲就新时代下如何贯彻执行好《统计法》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聚焦聚力重点改革,全面落实统计改革任务,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制度上发力;三要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切实把统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对党政领导、企事业负责人、调查对象宣传培训;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构,配齐配强基层统计人员;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处理力度,为统计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近年来,博乐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统计工作秩序和数据质量不断优化提升,在服务党政决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全市统计大数据平台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走在了全州前列,充分发挥了统计决策参谋、信息窗口的作用。同时,与新时代完善统计体制、强化统计监督的要求相比,全市统计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等问题。
下一步,博乐市政府将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执法检查力度,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建立现代化统计监测体系,重点在人员配备及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
博乐市党委常委、副市长胡刚,市统计局局长蒋湘,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房玉敏陪同。
审核人:莎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