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博乐市人大召开博乐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博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达拉、叶里江•克日拜、蒋艳霞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博乐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并就博乐市人事事项作出安排。经会议决定接受阿迪里·玉山、巴特同志辞去博乐市第十届人大代表职务;巴特同志辞去博乐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会议表决同意免去魏松同志博乐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免去艾斯包力·阿那尔白克、苏克巴特同志博乐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张丽、古丽克孜·玉素甫、马依然木·阿塔吾拉、阿提坎木·克奇拉洪、奇曼古丽·托呼提、李运通、孙丽娜、艾力米努尔·阿合买江、巴哈提扎玛力·阿里汗、巴依尔、玛依拉·苏力坦、玛理亚古丽·巴扎尔别克、加孜拉·吾拉孜同志博乐市人民法院陪审员职务。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了王强为博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燕为博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诗佳为博乐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朱成、杨继彬为博乐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帕木为博乐市人民法院立案科(诉讼服务中心)庭长;珠丽为博乐市人民法院达勒特法庭庭长、审判员;艾沙江为博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美玲为博乐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普丽志为博乐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看杰开·马木尔别克、麦热哈巴·太来提为博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李保峰、李署辰、杨志英、蒲小燕、申志华、齐丽格米、刘庭含、刘付林、沈正芬、巴哈提亚尔为市人民法院陪审员。并对此次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在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最后,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表示新任同志要切实把宪法和宣誓时的誓言融入血脉、铭刻于心、贯穿于工作,做到始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党和人民,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行好职责,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用实际行动践行誓言,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公仆,以更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担当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努力推动博乐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党委常委、副市长胡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卡哈尔曼,市人民法院院长帕尔哈提·吐达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青,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主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同事、部分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列席会议。
会后,市人大各工委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就下一步开展的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安排部署。
审核人:莎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