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下发《关于下发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优秀组织单位名单的通知》的通知(教质监〔2021〕10号),对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进行表彰,博乐市教育局荣获“县级优秀组织单位”的荣誉称号。
2021年博乐市被确定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全市12所小学,6所初中学校作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承担了今年国家教育部下达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博乐市共取样本学生600人,实际参加数学测试和相关因素问答的591人,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和相关因素问答的591人,参加体育测试的580人;参加问卷填答的校长及教师208人。
一是组织到位。博乐市高度重视,为确保顺利完成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成立博乐市质量检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统筹安排,细化措施,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规定程序不漏项”。
二是培训到位。根据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现场操作手册》《抽样系统操作手册》《体育测试系统操作手册》《问卷调查系统操作手册》(以下简称“五个手册”)的内容,开展培训工作5次,分级、分类组织市教育局班子、样本校责任督学、样本校校长、样本校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主任、主监测员、体育主监测员及信息员开展培训,细化监测各环节,进行填答练习及模拟演练,确保监测工作落实、规范,参与培训人员200余人,做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
三是设备到位。严格按照工作手册配齐各类工作人员,样本学校增派1名体育测试人员,更新维修体育器材,购置握力器设备6套,教育局统一配备文具类用品,对测试场地进行3次巡看,做到物资工作到位、人员到位、场地到位。
四是配合到位。加大联动力度,积极组织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18个样本学校实施联动,确保样本学校1名包联干部按时到位,对监测的全程实施动态报告制度,出现问题随时报告,监测结束后实施零报告制度,确保监测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后期,博乐市教育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加大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力度,助推博乐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审核人:罗元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