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司法部发布决定,对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博乐市达勒特镇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博乐市达勒特镇司法所多措并举,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进达勒特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调解室,前来申请调解的村民艾买江向调解员叙述着自己的劳务纠纷,记录员记下事件起因、经过、结果,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解答调节后,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重拾邻里情分。
博乐市达勒特镇都图敖博村村民艾买江说:“在公共法律服务站处理矛盾特别方便,工作人员态度也非常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的也非常清楚,公共法律服务站办到老百姓的心上了,我们特别满意。”

达勒特镇司法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实施“三个早”举措,切实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最大程度把矛盾化解在苗头,有效减少村民向上级司法部门申报次数,让村民在“家门口”解决纠纷。此外,达勒特镇司法所积极开展“零距离”法律宣传活动,真正让村民贴近法律,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11月20日,达勒特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走进公园向过往村民发放法律知识手册,以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形式,讲解各类违法行为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博乐市达勒特镇司法所司法干事夏雪玲说:“达勒特镇司法所结合‘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优势,形成人人懂法、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社会良好局面。”目前,达勒特镇共有法律志愿者23人、义务宣传员5人、法治带头人22人、调解员43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工作室21个、人民调解工作室21个以及法官工作室1个,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就地调解等工作。今年以来,达勒特镇依靠各级力量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37余件,其中司法确认40余件,法律咨询50人次,有效化解全镇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博乐市达勒特镇司法所司法干事夏雪玲说:“下一步,达勒特镇司法所将继续牢牢把握‘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点,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催化剂,把不断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
审核人:莎日娜